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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1-04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开始受理,现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的条件和要求
      1、请申请者认真阅读《通告》、《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已发至各学院,电子版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管理规定及办法(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的“基金管理办法”中查阅或下载,其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
      3、2009年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等。 
      4.国家基金鼓励和优先支持具有国际合作背景的项目申请。已与国外有关单位确立合作关系并拟在申报项目中开展国际合作研究的申请人,请及早准备好合作研究的有关文件(包括双方签字的合作研究协议书、意向书,合作对方的简要学术背景等),申请时一并报上。 
      5、请认真查看通知附件的申请注意事项、限项规定及填写申请书指引表,也可以到科研处的网站上“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受理专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 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的《申请书》初稿(纸质文本和电子版)进行汇总,于2009年2月23日上午之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于两周内提交反馈意见,供项目申请人参考。修改后的申请书(1式2份(含原件)和1电子版,杰出青年基金一式3份)交各学院汇总后,于2009年3月16日上午之前报送科研处。2009年的申报材料将用管理系统统一上报,科研处需要时间进行数据处理,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逾期恕不受理。
      2、 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月23日前确定项目组成员,并确保所有成员均不超项。申请书初稿上交后科研处将进行形式审查和超项审查,项目组成员不再变动(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 
      3.不宜评审本项目的评审专家名单,要用信封封住,并附在申请书原件的封面。 
      4、 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亲笔签名,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联系人:黄静霞、朱长盛 联系电话:82902813

    附件: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doc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指引表.doc
               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2009年限项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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